济源六中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程序,加强评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共青团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奖励对象:
(一)优秀共青团辅导员是学校设立的个人单项荣誉奖项,表彰在年度团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专职辅导员;
(二)兼职共青团辅导员和专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有关人员也可申请参加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评选。
第三条 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政治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业务精:热爱学生工作,勤奋努力,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三)纪律严: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作风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五)每学年组织主题团课和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4次;
(六)承担适量的团课、思政课、形势政策教育等教育课程,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条 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评选时间与评选程序:
(一)优秀共青团辅导员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结束前完成评选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应在团市委对学校团委年度工作考核完成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
(三)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应按照个人申请、团委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优秀共青团辅导员工作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团委评议、主管领导审核三个环节;
(五)依据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和推荐,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党总支审批;
第五条 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表彰和奖励:
(一)团委每学年对在职共青团辅导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其中“优秀”格次占比30%。
(二)对获得“优秀”格次的辅导员颁发“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荣誉证书。
(三)获得本学年“优秀”格次的共青团辅导员,其共青团辅导员经历等同于班主任经历;获得本学年“合格”格次的共青团辅导员,其共青团辅导员经历等同于0.5年班主任经历;考核为“不合格”格次的共青团辅导员,其经历不认同为班主任经历。
(四)学校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共青团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评选的人选,从校“优秀共青团辅导员”中产生。
第六条 优秀共青团辅导员评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一)优秀共青团辅导员的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如共青团辅导员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逐级提出申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对共青团辅导员的考核由团委实施。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济源六中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