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2-01-13发布人:济源第六中学浏览次数:462
心理咨询室管理规范
一、心理咨询室有约定的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时间,般请提前预约,遵守心理室时间安排。
二、自觉维护各室卫生。保持咨询室整洁、安静、温馨的环境。
三、爱护咨询室物品和设备器材,规范使用。
四、心理室的器材设备如需外用需要做好登记履行相应手续。
五、咨询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原则,尊重来访者人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对于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保密例外),必要时可通知来访者家属和责任老师,取得协助和配合。
七、辅导老师做好有关辅导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存档工作。
九、不得随意翻阅和借出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查阅相关资料档案需要须符合相关程序规定许可。
十、对于超出学校心理教师工作职责和能力范围内的来访者,及时转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