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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评守则规范

发布日期:2022-01-13发布人:济源第六中学浏览次数:528

心理测评守则规范

 

一、使用心理测验需具有针对性,不盲目滥用。

二、选取心理测量学信效度好的问卷进行测验。

三、使用心理测验前需向来访者介绍说明测验性质和目的。

四、在知晓心理测验的目的和作用后,来访者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心理测验,结果自行承担。

五、考虑结果的局限性和可能偏差,谨慎解释结果和效能。

六、受测者个人信息和测验结果严格保密(仅在可能危害测评者本人或社会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告知有关第三方)。

七、凡规定不宜公开的心理测验内容(如评分标准、常模、临界分数等)均保密。

八、进行大规模团体测验时,对测验数据进行有效整理。

九、心理测评问卷不随意外用,咨询室外使用需进行申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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