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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活动室使用规范

发布日期:2022-01-13发布人:济源第六中学浏览次数:489

心理活动室使用规范

 

一、心理活动室为开展心育课程和心理辅导活动时使用,其中宣泄室和放松室针对个人预约开放。

二、爱护活动室物品和设备设施,按照说明规范使用。

三、保持心理室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四、进入心理活动室除学习及活动必需品外不带多余物品。

五、不携带尖锐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携带零食、饮料等进入。

六、开展心理活动期间遵守活动规范规则,不高声喧哗。

七、离开时请将个人物品随身携带,将心理室器材设备归位。

八、离开后请将门窗关好,钥匙交由心理接待室负责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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