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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第六中学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2019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1-04-06发布人:济源第六中学浏览次数:267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中共济源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冯迎道任组长,校党支部书记张国光任常务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校中层正职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责任,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济源六中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支部委员崔海波同志任主任,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安全办、创建办、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崔海波

办公室成员:王强军   赵燕祥   李洪升  李小文

张佳佳   连安民   彭  丽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

2.报告工作制度。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工会、团委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教师的团结引导工作。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处室、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问责和约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中共济源市第六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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